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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演街头“躲避球” 向车窗抛物说不
时间:2019-11-28 来源:区文明办 字号:[ ]


浙江在线11月15日讯 “把马路当成垃圾场,太不文明了!”浙江舟山新城交警大队民警在巡逻过程中,接到市民举报:在新城翁山路与绿道路口,一辆小面包车在行驶过程中,从车窗外抛物。后民警通过监控视频回访查找,确认该小面包车确实存在车窗抛物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车窗抛物作为马路上常见的一种交通陋习,不仅破坏了城市的整洁度,更是威胁到行车安全。曾有人做过实验,在时速100公里的高速状态下,扔出一个空易拉罐可将钢化玻璃轻易击碎。这种顺手一扔,可谓贻害无穷。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因车窗抛物死亡的有400人左右,尤其是环卫工人被车撞事件,几户都是车窗抛物造成的。马路上这道难堪的抛物线,看似小恶,实为痼疾,表面上看是民众素质不高,背后却是城市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的缺失。

治理车窗抛物,处罚还需下猛药。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就近年来不断发生的高空抛物、坠物事件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对故意高空抛物最高以故意杀人罪论处,赢得了民众的一致好评。《道路交通安全法》虽有规定驾驶机动车和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但由于犯错成本低的原因,还未能形成有力震慑,这便导致车窗抛物屡见不鲜。如果将高空坠物比作悬在城市上空的痛,那么车窗抛物便是安在马路上的一颗不定时炸弹,前者以高度致命,后者以速度夺魂。因此,只有尽快完善法律,严格规定,用“重典”、下“猛药”,加大对车窗抛物行为的惩处力度,才有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免于“天降横祸”的风险。

治理车窗抛物,还需更多“朝阳群众”。合肥城管每月接300多起车窗抛物举报;长沙一年举报车窗抛物400余起,发放奖金逾4万元;广西柳州市民举报车窗抛物,一年处罚超30万元……显而易见,通过这种市民监督、有奖举报制度能够及时有效地发现并惩罚抛物者,对于文明习惯的培养也起到积极作用。但是,奖优罚劣并不是最终目的,重点在于发动民众行动起来,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约束自己。只有当更多的人随手拍不文明行为,当更多的人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和交通安全并成为习惯时,所谓的奖励和罚款也就不存在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治理车窗抛物不可能一蹴而就。“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相信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城市交通的“痛楚”终将治愈,城市道路的“疤痕”总会抚平。(海滨街道 林逸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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