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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温州市文明单位、文明服务示范点评选和复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3-06-17 来源:信息中心 字号:[ ]

各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服务示范点:
  根据温州市文明委《关于开展温州市文明单位、文明服务示范点评选和复评工作的通知》(温文明委〔2013〕12号)文件要求,请各申报单位(7月20日前)、复评单位和复评示范点(6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区文明办。
联系人:朱道清,电话:86968120、13506646706(696969),地址:区行政管理中心1421室。

附:温文明委〔2013〕12号文件


温州市龙湾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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