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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推荐、我评议最美龙湾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07-22 来源:信息中心 字号:[ ]

关于开展“我推荐、我评议最美龙湾人”活动的
通      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全区进一步唱响“最美声音”,弘扬“最美精神”, 充分发挥各方面模范人物的榜样作用,大力激发社会正能量,为争创省级示范文明城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新闻中心、团区委、区妇联、区慈善总会决定联合在全区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最美龙湾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发动广大群众,踊跃推荐、评议日常生活、工作中发生的感人事迹。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关注并传播“最美现象”,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促进见贤思齐、自觉行善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同时逐步建立群众推举、评议最美龙湾人的长效机制,使该活动成为引领道德风尚的有效平台,在生动具体的道德实践活动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营造全社会学习、关爱、崇尚、争当最美龙湾人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形式
  1、行业推荐。有关单位组织牵头,以“身边好人”、 “学雷锋”、“三关爱”服务等活动为平台,广泛发动各行各业多渠道推荐最美龙湾人,发现挖掘身边的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并按照有关要求报送区文明办。区文明办经研究审定后,作为当月的龙湾好人报送市文明办参加中央文明办好人评议活动。同时也为今后各单位评选“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杰出青年”、“三八红旗手”等模范先进人物等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2、开设专栏。在《今日龙湾》和《龙湾新闻网》等区级媒体开设“我推荐、我评议最美龙湾人”专栏,提供电子邮箱、网上留言等推荐渠道,推荐“最美龙湾人”和集中展示宣传龙湾具有亮点和代表性的好人好事。各街道、区属各单位可选取典型事例统一推荐到区文明办。
  3、专题报道。开展“我推荐、我评议最美龙湾人”专题采访报道活动,选取部分经核实的典型事迹,在《今日龙湾》开设专栏,在龙湾新闻网网站和微博定期发布最美龙湾人事迹。
  4、组织评议。对推荐的最美龙湾人,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评议活动。龙湾新闻网每月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5个类别,发动广大网民以留言、跟帖等形式,进行评议,营造氛围。
  5、现场交流。区文明办适时策划实施“最美龙湾人”宣讲与访谈活动。通过“道德六进”载体,邀请区内各级道德模范和各类先进人物深入企业、社区、村居、机关、学校及家庭巡讲。
  6、礼遇帮扶。有关单位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通过开展传统节日走访慰问、慈善募捐、巡回义诊、志愿者帮扶活动等形式,对部分生产、生活困难的“最美龙湾人”代表,要采取切实措施予以帮扶,不断扩大道德建设先进人物的社会影响。
三、推荐基本条件
  推荐对象基本要求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的龙湾市民和新居民。
  (一)助人为乐类推荐基本条件:长期坚持帮助无直接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孤寡老人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二)见义勇为类推荐基本条件: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救援;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有、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诚实守信类推荐基本条件: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诚实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四)敬业奉献类推荐基本条件: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五)孝老爱亲类推荐基本条件: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街道、区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我推荐、我评议最美龙湾人”活动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抓紧抓好。各街道要将活动精神传达至所辖社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精心组织开展,力争把此项活动打造成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覆盖面的公民道德建设亮点工程和品牌项目。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今日龙湾》和《龙湾新闻网》要在显著位置开设活动新闻宣传专栏、专题,龙湾新闻网官方微博通过发布、转发等形式,公开“最美龙湾人”推荐方式,及时报道活动动态和涌现的感人事迹;同时各街道要在户外宣传栏中介绍此次活动背景,宣传本地最美事迹。学校、企业、机关、社区、村居也应设立相应的户外宣传栏,大力宣传最美事迹,努力扩大活动影响,在全社会形成最美风尚和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3、定期推荐,统一报送。各街道、有关部门组织和动员基层社区积极发现和推荐“最美龙湾人”,每月15日之前至少推荐一名参评对象。凡推荐的对象,推荐人或推荐单位要按类别分别填报“我推荐、我评议最美龙湾人”推荐表(见附件),附一寸免冠彩照,组织推荐应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区文明办宣教科。同时,将材料和照片的电子版发送至区文明办电子邮箱。
  (联系人:王鹏、范春华,电话:86968139,电子邮箱:lwqwmb@163.com)


  附件:“我推荐、我评议最美龙湾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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