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龙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 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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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关于开展龙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升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水平,提炼展示特色工作和品牌活动,推动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创新与发展,根据《关于开展温州市第五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温文明办〔2013〕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2011年以来全区社会各界开展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案例,以行政村、社区、街道、学校、部门、单位为主体开展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类创新工作和活动。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1、报送的案例要主题鲜明,符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要求,体现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具有时代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措施具体,特色鲜明,形式生动,效果显著。 2、报送的案例要遵循未成年人成长规律,创造并灵活运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方式和载体;尊重未成年人主体地位,注重寓教于乐、参与互动;顺应未成年人信息接受渠道的变化,运用新技术手段,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深受未成年人欢迎。 3、报送的案例要突出创新、务实、有效的特点。陈述清晰,避免套话,要说明产生背景、主要做法、基本成效、推广普及、社会反响等情况。 4、报送的案例应已经实践一年以上或正在实施的,且具有良好的发展态势,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5、报送的案例请于2013年4月3日前将案例文字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到区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科(联系人:季倩倩,联系电话:86968117,地址: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14楼1420室),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404759737@qq.com。 三、奖项设置 区文明办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案例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并予以奖励,同时推荐优秀的创新案例参加全市评选。 附:龙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表
温州市龙湾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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