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龙湾区文明办小额宣传策划类服务企业库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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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社会组织、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龙湾区文明办的服务和管理,创建公正规范高效的竞争环境,方便企业、服务群众,经研究决定,组建龙湾区文明办小额宣传策划类服务企业库,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踊跃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申报入库单位包括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应具备以下条件: 2.在本市具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6.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中无违反合同行为,未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处罚,且通过年检或资质审查合格;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1、资格审查文件目录(格式自定); 2、申报表(附件1); 3、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委托授权书(附件2); 4、入库承诺书(附件3);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6、承担企业库相应业务的人员配备情况、需提供其为入库单位正式人员的证明材料、承担业务的业绩证明材料及其学历、职称等个人材料; 7、2016年1月1日至今在温州市完成至少三项广告设计类的项目业绩,须提供查询方式及证明材料; 8、企业在温州市的办公场所及设备情况(如为自有,则应提供产权证明;如为租凭,则应提供租凭合同); 9、所有申报资料须按需要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留存复印件的资料需带原件(正副本均可)查验。 三、申请程序 1、申报时间:2018年3月21日—3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1422室,联系电话:86968117。 3、根据入库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人员配备情况、业绩证明、申请专业的资质等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信誉评价等,对各入库申请人进行筛选、排序。 4、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入库候选单位在龙湾新闻网、龙湾文明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举报投诉的,准予办理入库手续。企业库入选的单位数量不超过6家,报名数达不到6家的,以实际为准。 5、龙湾区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监督电话:86966162。 四、如有未尽事宜由龙湾区文明办负责解释。
附件:⒈龙湾区文明办小额服务类企业库申请表 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⒊龙湾区文明办小额服务类企业入库承诺书
温州市龙湾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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