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龙湾区命名第十七批文明单位和第十批文明村
时间:2020-03-31 来源:区文明办 字号:[ ]


近日,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温州高新区工委)、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温州高新区管委会)下发文件,决定命名保公司龙湾支公司13家单位为龙湾区第十七批文明单位,永兴街道祠南村3个村为龙湾区第十批文明村,并予以通报表彰

近年来,我区各单位、行政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创建成效突出、群众认可、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根据《龙湾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和《龙湾区文明村测评体系》要求,经自评申报、部门推荐和区级初评,13个单位、3个行政村成功入选,区文明中心组织力量对入选单位和村进行了台账检查、现场查看、听取汇报、综合研判、社会公示等环节考评,人保公司龙湾支公司等单位、永兴街道祠南村等村被评第十七批区级文明单位和第十批区级文明村。

文明单位和文明村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等“五个文明”建设综合性的最高荣誉称号,由党委、政府命名表彰。   (龙湾区文明中心)


上一篇: 下一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