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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龙湾区文明村、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评选和文明单位复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3-17 来源:区文明办 字号:[ ]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各单位,各企事业文明单位:

为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创建水平,展示创建成果,根据工作安排,2022年决定在全区开展第十一批龙湾区文明村、第十八批龙湾区文明单位、第二批龙湾区文明校园评选和前十七批龙湾区文明单位复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五个文明”建设,不断提升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更好地担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努力打造我区新时代文明创建新高地,为建设“一区五城”和争创共同富裕先行区贡献文明力量,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在推荐时必须注重质量、严格把关、好中选优。推荐的对象不仅要在创建中有突出的工作成绩,在本行业、本系统的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更要在群众中有较高的满意度和影响力。

(二)确保评选推荐的公正性。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向社会公布推荐范围、条件、标准、程序等有关要求,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

(三)严格评选过程的规范性。评选和复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测评体系、管理办法要求实施。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对每个申报、复评对象进行严格审查考核。区文明中心对上报的评选和复评结果依照测评标准进行综合考核,并报区文明委评定。

(四)注重引领风尚的示范性。各街道和相关部门把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作为推荐的重要标准,纳入考评标准内容。各推荐对象要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围绕立德树人根本问题、服务群众承担责任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在承担社会责任、投身地方建设以及参与结对共建、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主题活动要有积极性、主动性。要充分关注社会评价,创建对象的社会知名度、和谐度和创建知晓率、参与率较高。

三、评选和复评

(一)第十一批(2020-2022)龙湾区文明村、第十八批龙湾区文明单位和第二批龙湾区文明校园评选

1.评选条件:符合《龙湾区文明村测评体系》、《龙湾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和《龙湾区中小学文明校园测评细则》有关要求。

2.评选程序:各街道和主管部门向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通报本次评选的要求和标准,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评估,拟定推荐名单,经街道和主管部门审定后,向区文明中心推荐,区文明中心根据推荐申报情况,组织人员对推荐的对象进行综合考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根据考核情况和有关部门联审结果确定候选名单,并经区级有关媒体公示后,报请区委、区政府或区文明委予以命名表彰。

(二)前十七批龙湾区文明单位复评(名单附后)

严格按照《龙湾区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办法》和《龙湾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有关标准,先由本单位开展自评,区文明中心组织综合考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酌情提出继续保留荣誉称号、警告、限期整改或取消荣誉称号等复评建议,经区文明委审定后予以通报复评结果。

四、材料报送要求和时间

1.各申报村和单位于9月30日前将申报表及材料(2000字以内)WORD电子版和PDF盖章扫描件统一(或提请街道、主管部门)通过浙政钉跳转的温州市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系统报送。(PC端报送路径:浙政钉-工作台-切换到“温州市本地应用”页面-温州市内跑-切换到“机关事项”页面-龙湾区委宣传部-“龙湾区文明村”或“龙湾区文明单位创建”事项)。

2.文明校园于9月30日前将申报表及材料(2000字以内)WORD电子版和PDF盖章扫描件统一通过OA或浙政钉(或提请主管部门)报送区文明中心-公民道德建设科-刘和。

3.复评单位于9月30日前完成自评工作,复评表及材料(2000字以内) WORD电子版和PDF盖章扫描件于10月30日前通过OA或浙政钉(或提请街道、主管部门)报送至区文明中心社会文明建设科-朱道清。

五、有关要求

(一)各街道、各主管部门对此次评选、复评工作要做到统筹安排,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有序组织开展。要重视“两新组织”单位的创建工作,积极推荐非公企业申报创建,并努力培育和扶持一批非公企业文明单位。

(二)区文明中心将组织新闻单位对评选、复评中发现创建水平高、影响力大的文明单位进行宣传报道,以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联系方式

1.文明村、文明单位联系人:社会文明建设科朱道清,联系地址:区行政管理中心1420室,电话:86968120、13506646706(696969)、邮箱:604726104@qq.com。

2.文明校园联系人:公民道德建设科刘和,联系地址:区行政管理中心1422室,电话:8696806、1375870937,邮箱:wzlwwmb@163.com。   

 

附件:

1.第十一批龙湾区文明村申报表

2.第十八批龙湾区文明单位申报表

3.第二批龙湾区文明校园申报表

4.前十七批龙湾区文明单位复评表

5.前十七批龙湾区文明单位名单

 


温州市龙湾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2年3月11日


温龙文明委〔2022〕2号关于开展文明村、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评选和复评工作的通知.docx

温龙文明委〔2021〕5号关于印发《温州市龙湾区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办法》《温州市龙湾区文明村测评体系》《温州市龙湾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的通知(7).doc

龙湾区中小学文明校园测评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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